根据《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平人[2008]4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需聘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和考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高新区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人员26名。其中,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3名,皇台街道办事处招聘13名。具体招聘人员所需专业类别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参加应聘人员须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能够提供相应证书(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并在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4、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其中,本科26周岁以下,研究生28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以2016年1月1日(含)为准。
5、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类别;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平顶山高新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pds.lss.gov.cn:81)、平顶山高新区网(http:// www.pdsgxq.gov.cn )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以上网站均可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2016年 4月1日9:00至4 月7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16年平顶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6年 4月 2日至4 月8日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6年 4月 7日17:0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6年 4月 7日17:0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2016年 4月 7日17:0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6年平顶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使用。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6 年4月 9日17:00期间,通过指定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共计60元/人(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 4月14 日9:00至4 月 15日17: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各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5,不足1:5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8.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下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涉及多项加分因素的,仅计算一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系指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或参加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系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6年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到平顶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大厅(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一楼)。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提交材料:
(1)《高新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4);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考生提交相关合格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上公布(考生要及时关注网站上面试资格确认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拟参加面试的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接受现场资格确认。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平顶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 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主要参考《河南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类别》。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
(三)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本公告由平顶山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高新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5-3987659;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375—-3985866;
附件4:“大学生村干部”证明材料
原文链接:http://www.hapds.lss.gov.cn:81/xxgk/jgsydwzlgg/2016/03/25/0937452240.htm